1、执行和解之后,终结执行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会把这案子按执行结案来处理,执行程序也就自然结束了。就好比你完成了约定给钱或者给东西,你得把支付证明、交付凭证这些能证明和解协议履行好的材料交给法院,法院查过没问题,就会终结执行。
2、要是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还撤回了执行申请,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但有个事儿得注意,申请执行人在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时间到了以后,还能重新申请执行,只是得留意对方有没有按协议履行。
3、还有种情况,如果执行和解协议约好的履行时间还没到,或者履行的条件还没满足,可被执行人明确说了不履行协议,要是申请执行人去申请恢复执行原来生效的文书,那么执行程序会接着进行,不会终结;要是申请执行人不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不会主动去终结执行。
执行和解后想终结执行,就得区分不同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给法院交相应的材料、提出申请,让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