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起诉中,要是传票被退回,得依据不同状况采取对应解决办法。要是对方故意拒收传票,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办法,这叫留置送达。简单来说,就是找基层组织或者对方单位的代表过来,跟他们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写清楚对方为啥拒收、啥时候拒收的,然后送达人和这些代表签个名或者盖个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对方家里就行。也可以直接把文书留在对方住所,用拍照、录像的方式记录下这个过程,这样就算送达成功了。
要是因为对方找不到人,或者地址写错了等原因,导致传票送不到,那可以申请公告送达。从发公告那天起,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当作对方已经收到传票了。法院会把公告送达的原因和具体经过记录在案。等公告期一结束,法院会按时开庭。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不来,法院就可以直接作出缺席判决。
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及时和负责这个案子的法官沟通。帮着法院弄清楚传票送不出去的原因,给法院提供对方准确的送达地址等信息。只有这样,离婚诉讼程序才能顺利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