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劳动仲裁裁决出来后,要是一方当事人在拿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15天内没去法院起诉,过了这个时间没起诉的,裁决书就正式生效了,一般就不能再针对同一个纠纷去法院起诉。
2、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用人单位面对终局裁决,15天内没起诉,不过能拿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这些问题,像适用法律法规确实有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那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3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要是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了,当事人能在收到裁定书那天起15天内,就这个劳动争议的事儿去法院起诉。
3、对于非劳动仲裁的其他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就同一个纠纷再去申请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只有当仲裁裁决被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了,当事人才能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也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