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到之前所借的钱,到底要不要双方一起还,关键得看这笔债务的性质。
从法律角度来说,要是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夫妻两人就得一起偿还。什么样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呢?一种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名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事后认可了,这种属于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还有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但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的,也属于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夫妻俩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而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情况就不同了。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主也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这笔债就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生活中,不管是借钱还是花钱,最好都和对方商量清楚,留下相关的证据,这样能避免日后在债务问题上产生纠纷。要是遇到债务性质难以判断的情况,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