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协议离婚,就得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要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要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
不过,如果双方都是内地居民,而且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这些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地区,除了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还能去一方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里说的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
去办离婚登记的时候,得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一起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检查这些证件、证明材料,还会问相关情况。要是确定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而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这些问题都有了一致的处理办法,就会给登记,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