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订婚钱”在法律上一般认定为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支付的彩礼。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虽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男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并不必然丧失要求返还的权利。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原则上应当返还;但如果存在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彩礼部分用于共同消费,或者因男方悔婚导致双方协商不成等,法院可能会结合过错程度、彩礼数额及实际支出,酌定一个返还比例(如返还六至八成)。
起诉时案由为“婚约财产纠纷”。建议您先整理几类证据:一是转账凭证、电子支付记录或现金交付的取款记录,证明彩礼给付数额;二是双方曾商议婚事的礼单、聊天记录或见证人证言;三是共同生活期间开销的情况说明。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即女方明确拒退之日)起算,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胜诉可能性较大,但主张全额返还需以彩礼尚未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