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购房写孩子名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民法典》规定,咱们在进行民事活动的时候,是有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夫妻离婚后买房,主动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其实就相当于把房子送给孩子,是一种赠与行为。
当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手续,这个房子的物权就发生了变化,孩子就正式成为房子的合法主人。这是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它的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要是没登记,通常就不发生效力,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不过这里面有几个地方得留意。要是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得由法定代理人来帮忙完成。而且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好好履行监护职责,保护好孩子的财产权益。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不然不能随便处分孩子名下的房子。
要是夫妻对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件事有争议,觉得当时不是真心想这么做,但又拿不出证据来推翻登记事实,法院一般会认可登记的公示效力,认定房子归孩子所有。所以,夫妻在做这个决定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