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恶意拖欠,到一定程度会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从而被立案。持卡人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不还钱,而且欠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就会被认定是“恶意透支”,这时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
银行要立案的话,得先准备好报案材料,比如持卡人身份信息、办卡资料、交易明细、催收记录等,用来证明持卡人恶意拖欠。然后,银行去持卡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材料。公安机关会审查这些材料,判断是否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符合标准就立案,接着展开侦查,对持卡人采取传唤、调查取证等措施;不符合就会决定不予立案,还会通知银行。
不过要注意,司法实践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有效催收”的认定很严格,不是所有拖欠信用卡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要是对信用卡欠款问题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