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算结束婚姻关系,领取离婚证可不是一个人就能搞定的事儿,得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夫妻都想离婚,就得先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下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一个月里,要是有一方后悔了,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当初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过了之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双方得带着规定好的证件和材料,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查看,确定双方是真的自愿离婚,而且已经把子女抚养、财产还有债务处理这些事儿都商量好了,才会给办理登记,发离婚证。
这么规定其实就是为了保证双方离婚的想法是真实的,是一致的。给大家提个醒,打算离婚时,一定要提前商量好各种事情。签离婚协议时要谨慎,写清楚各项约定。到了冷静期想撤回申请,也别拖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去领取离婚证时,可别忘了两人一起去,不然这证可领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