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是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分别对各罪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执行刑罚。不过,有些情形不适合数罪并罚:
实质的一罪:包含继续犯、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犯。继续犯像非法拘禁罪,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应按一罪处理。想象竞合犯是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例如开枪射击一颗子弹致两人不同伤害,触犯不同罪名,按较重罪处罚。结果加重犯是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行为,发生基本要件以外重结果,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按抢劫罪加重处罚。
法定的一罪:有结合犯和集合犯。结合犯是原本独立的数个犯罪,按刑法规定结合成新罪,按新罪一罪论处。集合犯是犯罪构成预定了数个同种类行为,如常业犯、营业犯等,以一罪论处。
处断的一罪: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基于同一或概括犯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按一罪处断。牵连犯是犯罪手段或结果行为与目的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除法律特别规定,从一重罪处断。吸收犯是存在数个不同行为,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按一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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