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成立之日怎么算?这得根据不同犯罪形态来界定。
行为犯,就是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像脱逃罪,只要行为人完成脱逃,脱离监管机关实际控制,犯罪就成立了,这时就是犯罪成立之日的起算点。
结果犯,要犯罪行为造成法定危害结果才成立。比如故意杀人罪,得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这个结果发生的时间就是犯罪成立的起算时间。
危险犯,实施危害行为并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犯罪就成立。以放火罪为例,放火行为让对象物达到独立燃烧程度,形成公共安全的危险状态,这个危险状态出现的时间就是犯罪成立起始时间。
而继续犯,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会在一定时间内持续。比如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开始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就开始计算犯罪成立,一直到恢复他人自由,犯罪行为才结束。
每种犯罪形态计算犯罪成立之日的方式不同,这在司法实践中很重要,它能准确界定犯罪时间和罪责问题。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一步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