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遗嘱人能撤回或变更自己立的遗嘱。要是立了好几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那就以最后那份遗嘱为准。要是前后的遗嘱没有冲突,并且都是遗嘱人的真实想法,还都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那这两份遗嘱都有效。
这种时候,要依照两份遗嘱的具体内容分别执行。简单来说,各自遗嘱里提到的不同财产或者事项,按照对应遗嘱的内容来处理。打个比方,前面那份遗嘱对房产分配做了规定,后面那份遗嘱安排了存款,二者不冲突,那房产就按前面遗嘱来分,存款按后面遗嘱来处理。
但如果后面出现新状况,像遗嘱里涉及的财产有了变化,就得结合实际情况,再判断怎么执行遗嘱。在执行遗嘱的时候,要是继承人之间产生了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