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里,有几种情况是不准夫妻离婚的。
先说说女方特殊生理期的保护。当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半年之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不过要是女方自己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另当别论。这么规定就是为了让女方和胎儿、婴儿能有个好的身心环境,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比如女方怀孕时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这时候男方提出离婚会给女方带来很大伤害。
再讲讲军人配偶离婚的限制。如果配偶是现役军人,想离婚就得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赌博、吸毒这些恶习一直不改等情况。这是为了让军人家庭能稳定,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毕竟军人保家卫国,不能让他们在家庭上有太多后顾之忧。
最后是法院判决和调解的情况。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要是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准许。但在这分居的一年里,如果没达到再次起诉的法定条件,短期内又起诉离婚,可能不会被允许。要是夫妻在法院调解下和好了,一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一定时间内又起诉,法院通常也不会受理。
法律建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要先了解法律规定,避免盲目起诉。对于军人配偶来说,要考虑清楚军人是否存在重大过错;女方特殊生理期时,男方应克制自己的离婚想法,多关心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