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几类构成犯罪却不予起诉的情况。
法定不起诉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上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按照法律不算犯罪的情况。还有犯罪已经过了可以追究的时效,经过特赦令免除了刑罚,像一些依照刑法需要当事人自己去法院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没去告诉或者撤回了告诉,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遇到这些情况,检察院就得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说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比如说在犯罪中只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还赃物、赔偿被害人损失等。综合整个案件来看,能认定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是针对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也就是现有的证据没办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不能让人没有合理怀疑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却不予起诉的判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如果当事人遇到可能涉及这类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