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有两种情况,不同情况有效时间不同。
对于检察机关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若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其中,对判决的抗诉期限是十日,对裁定的抗诉期限是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开始计算。
检察机关对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法律没明确规定抗诉期限,只要发现生效裁判有错误且符合抗诉条件,检察院可随时提出抗诉。但当事人申请再审有期限限制,当事人申请检察院抗诉通常是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或裁定有明显错误等情况下进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是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内。
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对于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检察院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对于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当事人要注意申请再审的期限,在符合条件时可申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