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律师在看守所遭遇会见被拒的情况,可按下面的办法处理。
要弄清楚拒绝会见的缘由。要是因为手续方面出了问题,像材料没带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等,就得赶紧把相关手续补充完整。比如缺少某个证明文件,就尽快去开具,等手续都完备了,再去申请会见。
要是看守所拒绝会见的理由站不住脚,属于不合理地限制律师会见权,律师可以找该看守所的上级主管机关,也就是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上级机关有权力督促看守所按照法律规定安排会见。另外,还能向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反映问题,这些行业组织会帮忙协调沟通,给律师提供支持。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只要拿着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就应该及时安排。如果前面说的办法都不管用,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控告,人民检察院有对看守所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权力,会对律师的申诉、控告进行审查处理,保障律师能够依法行使会见权。
法律建议:律师平时要注意保管好各类会见所需材料,确保手续合规。在遇到问题时,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方便后续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