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关了30多天后会怎么处理,这得看具体的案件情况。一般来说,公安机关要是觉得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得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正常情况下,要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出申请,要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到4天。要是遇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能延长到30日。
到了30多天的时候,检察院要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要是检察院批准了,公安机关就会接着侦查案件,犯罪嫌疑人还得继续在看守所里关着。要是检察院不批准,公安机关就得马上放人,还得把执行情况及时告诉检察院。如果这个案子还得接着侦查,犯罪嫌疑人又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就能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另外,要是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发现不该拘留这人,或者事实查清楚了,现有证据没办法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也会马上把人放了。所以,在看守所关30多天后的处理方式多种多样,关键还是得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