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员工造成他人损害,责任该谁担?《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员工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担责,这源于雇主责任理论,单位对员工选任、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义务。
单位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不管单位有无过错,只要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伤了人,单位都要负责。这里的执行工作任务,不只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为完成工作的其他相关活动也算。
要是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伤人,单位担责后可向员工追偿。这一规定平衡了单位和员工的利益。对受害人来说,能及时拿到赔偿;对员工而言,不会因为有单位兜底就疏忽大意,工作时会更谨慎。
司法实践里,判断是否为职务行为,会看行为是否以单位名义、是否为单位利益、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等。一旦认定是职务行为导致他人受损,单位一般要赔偿,还能视情况向员工追偿。所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员工工作时也得小心,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