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企业法人的债务处理有一套明确的程序。
第一步是破产申请与受理。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能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并宣告企业破产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的工作可不少,要接管企业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这些资料,还要调查企业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管理和处分企业财产。
接下来进入破产财产的清理与变价阶段。管理人会对企业的各类财产,像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等进行全面清查、评估,然后变价。要是财产设定了担保,担保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再就是债务清偿。破产财产会先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照下面的顺序进行清偿:第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和伤残补助、抚恤费用,还有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面提到的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的所有债务,就按照比例分配。
最后,破产程序结束后,管理人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企业法人就终止了,没清偿的债务也就不用再还了。这里要注意,很多人可能误以为企业破产后所有债务一笔勾销,其实是有清偿顺序的,职工权益等是优先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