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不能直接起诉男方犯强奸罪。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判断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重点看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女方意志。
要是发生性关系时女方自愿,即便后来未婚生子,也不符合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的构成要件,不能以强奸罪起诉男方。像双方处于恋爱关系,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怀孕生子,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强奸罪。
然而,如果发生性关系时,男方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让女方不能反抗、不敢反抗,违背女方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是否生子,都构成强奸罪。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像现场遗留物、伤痕、证人证言等,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
总之,不能仅依据未婚生子就起诉男方强奸罪,要根据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来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