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民法欺诈行为可能不知不觉就会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断是不是民法欺诈行为,要从几个关键地方来考量。
欺诈人的欺诈故意很重要。欺诈人心里清楚给对方说的情况是假的,而且知道这会让对方犯错,但还是希望或者不在意这种结果出现。就像有些商家明明知道商品有大问题,却故意瞒着,就盼着消费者啥都不知道就把东西买了。
欺诈行为包括积极和消极两种。积极的就是故意说假情况,比如一些普通食品,商家偏要吹成能治特定的病。消极的就是有义务告诉对方真实情况,却故意不说。像卖房子的人,不告诉买家房子曾经发生过严重火灾。
被欺诈的人要因为欺诈而产生错误认识。也就是说,错误认识和欺诈行为得有直接关系。要是被欺诈的人虽然遇到了欺诈,但没上当,或者错误认识不是因为欺诈造成的,那就不算欺诈。
被欺诈的人还得基于错误认识做出行动。就好比消费者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才掏钱买了商品。
只有这四个条件都满足,才能认定是民法上的欺诈行为。要是真遇到这种情况,受欺诈的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因为欺诈而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大家在生活中遇到可疑的交易,要多留个心眼,一旦怀疑遭遇欺诈,及时搜集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