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宣告无效后,后续的诉讼流程是这样的。
当事人要是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服,按照法律规定,在收到通知的15天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要是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还是不服,能在收到通知的30天内去法院起诉。如果是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满意,也是在收到通知30天内可以向法院起诉。
起诉的时候,得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通常来说,管辖法院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被告的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还有事实和理由。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你对商标无效宣告决定或裁定有异议的依据,像商标有显著性、不违反禁用条款之类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商标的使用证据、知名度证据等。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就会开始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判断这个商标到底该不该被宣告无效。要是法院认为原来的商标无效宣告决定不对,就会依法撤销这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