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涉及对方所借的钱,处理方式得先看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得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那就夫妻俩先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来判决。啥样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呢?一种是夫妻俩一起签字借的,或者一方事后同意认可的债务;另一种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但钱是用在家庭日常生活里的债务。
那要是对方借的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那就是他自己的债,他自己还,配偶没义务帮着还。像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正常花销,这一般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俩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在离婚诉讼时,如果有人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他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债符合共同债务的条件。要是拿不出证据,法院通常不会认定这是共同债务。
给大家提个法律小建议,平时夫妻俩对于债务问题最好有个清晰的约定。要是借了钱,最好留下明确的证据,比如借条之类的,注明用途。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