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务里,中间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哪种责任,得看他的具体行为和在债务关系里扮演的角色。
要是中间人只是起个介绍、撮合的作用,让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了债务关系,又没提供担保之类的,那一般不用承担债务履行责任。这就好比中介服务,中间人只是促成这笔交易,并没有参与实际债务的权利义务约定,自然不用负责清偿债务。
但要是中间人以保证人的身份给债务做担保,等债务人到期不还钱,或者出现了约定的情况时,就得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了。保证责任分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得先找债务人要钱,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还是还不上,才能让中间人还钱;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中间人还钱。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中间人在债务关系里有虚假陈述、欺诈等行为,让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受了损失,那受损的一方就有权让中间人赔偿损失。
总之,三角债务中,中间人的责任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就看他在债务关系里参与到什么程度,以及有没有相关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