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制执行是法院按法定程序,用国家强制力,依据生效文书明确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权益。要启动这个程序,得满足几个条件。
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是启动强制执行的首要依据。像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还有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且这些都得已生效。
法律文书得有可执行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份文书明确了一方要给付金钱、交付特定物或完成一定行为等具体义务,有明确且能操作的执行标的。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内没履行义务。要是义务人在规定时间自觉履行了,就不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要在规定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法院才会受理并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所以大家要清楚这些条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