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大家常说的“拘留”一般是指行政拘留,“刑拘”则是刑事拘留。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拘留是可能转变为刑事拘留的,不过得满足相应条件。
要是在行政拘留期间,发现被拘留的人有涉嫌犯罪的行为,而且这个事儿严重到了刑事犯罪立案的标准,那就可能从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举个例子,有人一开始因为普通的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可经过调查,发现这一殴打行为让对方受了重伤,这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就可能转为刑事拘留。
另外,得有证据能证明被拘留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且这些证据得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能初步认定犯罪事实才行。证据的形式有很多种,像能证明事儿的物品、写了情况的书面材料、看到情况的人说的话等,都能算证据。
还有就是要符合刑拘的情形。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正在准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马上被发现的人;被被害人或者现场亲眼看到的人指认犯罪的人;在身上或者住处找到犯罪证据的人;犯罪后想自杀、逃跑或者已经在逃的人;有销毁、伪造证据或者和别人串供可能的人;不肯说自己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清楚的人;有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等,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要是满足了上面这些条件,公安机关就可以把行政拘留转为刑事拘留,接着开展刑事侦查工作。大家平时可得守法,要是不小心违法了,也别再做出涉嫌犯罪的事儿。要是遇到类似情况,自己不清楚法律规定,最好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