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阶段是能够申请保全措施的,在强制执行程序里,这种保全措施叫做执行保全。
执行保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执行程序能够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在执行的时候,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又或者存在可能让后续执行难以开展或无法执行的情况,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执行法院去申请执行保全。
执行保全和诉讼保全操作有些相似,不过也存在差异。执行保全由执行法院负责落实,法院能够依据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诸如查封、扣押、冻结这些措施,以此限制其对财产进行处分。
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申请执行保全,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一般而言,申请人得提供证据,来证明存在需要进行保全的紧急情况,而且通常还要提供担保。要是申请出现错误,申请人可能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保全而遭受的损失。所以大家在申请执行保全前,一定要谨慎权衡必要性和合理性,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