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钱款的一方说好借钱却没兑现,这在法律上属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未生效,通常不承担法律责任,解决方法如下:
如果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签书面借款合同,也未实际交付借款,那借款合同未成立生效。这种情况下,要是出借方反悔不借,法律上没办法强制其提供借款。不过可以从道德层面和出借方沟通,问问不借的原因,看能不能协商让其继续履行约定。
要是双方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按照《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若出借方没按合同提供借款,借款方不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因为出借方不履行约定,给借款方造成了损失,像为筹备借款用途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借款方有权要求出借方赔偿损失。借款方可以把留存的合同、沟通记录等当作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