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里,要是一方在离婚时有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过错方是能获得相应赔偿的。这些赔偿主要分成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先说物质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偷偷藏起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把财产转走、卖掉、破坏乃至乱花,又或者造假债务想要吞掉对方那份财产,这些行为都会让无过错方的财产变少。还有就是一方使用暴力,让另一方身体受伤,治疗伤病花的钱、耽误工作少挣的钱等,这些实际的财产损失,过错方都得赔。
再说精神损害赔偿。要是过错方有重婚、跟别人同居、使用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些严重的过错行为,会让无过错方心里特别痛苦,这时候无过错方就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不过赔偿金额不是随便定的,要综合好多情况来确定,比如过错有多严重、用了什么手段、在什么场合干的坏事、造成了什么后果、过错方有没有从中获利、他有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还有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等。
无过错方要是想得到离婚损害赔偿,得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提出来,并且一定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有法律规定的那些过错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可以有医院的诊断、报警记录等;财产问题可以有银行流水、相关合同等。只有做好这些,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