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里,自诉人得承担一些举证责任。下面讲讲自诉人该怎么行使取证权。
先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像合同、书信、票据这类书证,作案工具、赃物等物证,都属于案件相关证据。另外,监控录像、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这些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也能自己去收集。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很关键。证人证言是很重要的证据形式,自诉人要想办法说服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出庭,把他们知道的案件事实说给法庭。当然,证人得如实作证。
要是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自己收集证据,比如碰到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那可以在举证期限结束前,书面申请法院帮忙调查。申请时要讲清楚没法自己收集的原因、证据所在单位或个人的情况,还有要收集的证据内容。
还有鉴定和勘验。在一些案件里,像伤情、笔迹鉴定,物品价值评估这些专门性问题,自诉人可以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和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也能申请法院去勘验。
要提醒的是,自诉人取证必须合法、客观、全面,不能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不然证据法院可能不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