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同一案件通常不能由两个法院同时立案。法律明确规定,重复起诉的案件法院不应受理。那啥样算重复起诉呢,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一样,二是诉讼标的相同,三是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
要是当事人对已经在诉讼中的事情,或者裁判生效后的事情再次起诉,一旦构成重复起诉,法院会裁定不受理。要是已经受理了,就会裁定驳回起诉,不过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法院对一个案件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去起诉。要是原告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了,那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管这个案子。先立案的法院不能把案子移送给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立案前要是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立案了,就不能再重复立案。要是立案后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先立了案,就得裁定把案子移送给先立案的法院。
这么做是有道理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司法资源浪费,也防止出现裁判冲突的情况。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打官司前先弄清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避免重复起诉。一旦不小心重复起诉了,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