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时,必须给既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要是遗嘱没这么做,该怎么办?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继承人可以先和其他继承人商量,从遗嘱处分的遗产里给自己分必要的份额。不过,得证明自己属于既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人,像医院诊断证明、失业证明这些材料都能派上用场。
要是协商不成,特定继承人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判断其是否符合“既没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条件。一旦符合,法院会先给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下的再按遗嘱分配。
举个例子,遗嘱把所有遗产都给了部分继承人,但有个继承人因为残疾没办法工作,也没有收入,法院就会先从遗产里划出保障他生活的部分,然后再处理剩下的遗产。大家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要多留意这些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要是有复杂的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