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规定,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以后的五天内,要是觉得符合受理条件,就得受理,并且通知当事人;要是觉得不符合,就得书面通知当事人不受理,还得说明原因。
2、要是仲裁庭没有按时立案,申请人可以先跟仲裁委员会交流,弄清楚没立案的具体缘由。要是因为材料不全没按时立案,把相关材料补充完整后,就可以要求他们赶紧进行立案审核。
3、要是沟通后发现仲裁委员会没有正当理由就拒绝立案,申请人可以找对应的监督机制来解决。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反映情况,让他们督促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4、要是纠纷符合诉讼受理条件,申请人也能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得综合考虑仲裁和诉讼的不同,像仲裁是一裁终局、保密性好,诉讼是两审终审制等,权衡好利弊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