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能绕开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简单讲,就是法律硬性规定某些特殊案子只能由特定的法院来管,这种管辖的排他性很强。但仲裁和诉讼是不一样的解决争议办法。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要是当事人想用仲裁来解决纠纷,得双方都愿意,并且签订仲裁协议。一旦双方签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院就不能再管这个纠纷了,专属管辖也不例外。这是因为仲裁协议体现了当事人自己做主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把纠纷交给仲裁处理,而不是让法院通过诉讼来判决。要是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就算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案子类型,法院也不会受理,而是由约定的仲裁机构来仲裁。
3、这里要留意,仲裁协议得是有效的。要是仲裁协议没效力或者被撤销了,就没办法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可能最后还是得由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来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