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在离婚时妄图对抗善意债权人,觉得这样就能逃避债务,可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法律专门维护善意债权人的权益,绝不会让他们的利益受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就得两人一起偿还。要是夫妻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之类的途径,故意逃避应该还的债,损害了善意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请求撤销他们这种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会仔细审查这笔债务到底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属于共同债务,哪怕夫妻已经离婚,两人都得对这笔债务负责,要一起还钱。债权人可以把夫妻双方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还钱。
那什么样的债务算夫妻共同债务呢?通常来说,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里日常生活开销借的钱,都属于共同债务。但要是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里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的生意,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就还是算共同债务。
所以,夫妻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债务问题,别想着对抗善意债权人。不然,债权人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到时候夫妻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