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和前夫育有孩子,常见的法律问题集中在抚养权、抚养费和探望权这三个方面。
在抚养权上,如果离婚的时候已经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了孩子归谁,那双方就得按照这个结果来。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操心孩子日常生活,管好孩子的吃喝拉撒、教育成长等事。不过生活里变化多,如果出现重大情况变化,像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得了重病,没能力继续照顾孩子了,另一方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把抚养权变更过来。
抚养费问题也很关键。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得给孩子出抚养费。给多少抚养费,双方可以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挣钱的能力还有当地生活水平来定。一般来说,抚养费是没带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 - 30%,要是养两个及以上孩子,这个比例能适当提高,但通常不会超过月收入的50%。给钱方式一般是定期给,要是有条件,也能一次性付清。
探望权是没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双方可以一起商量什么时候看孩子,用什么方式看。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对方看望,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保障自己的探望权。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来判决。要是一方探望孩子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好,法院可以暂时不让他探望,等不好的情况没了,就得恢复探望。
法律建议:双方都要遵守关于抚养权、抚养费和探望权的约定或判决。遇到问题先好好沟通,沟通不成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保障孩子和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