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的情况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那这个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这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就从还款日期到了那天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要是没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能随时让债务人还钱,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这个准备时间结束那天起开始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不是固定不变的,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中断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要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钱要求、债务人答应还钱、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那之前已经过的时效就不算数了,从出现这些情况的时候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快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债权人没办法要求还钱,这时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止,等这些原因没了之后,再经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到期了。
就算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还是能去法院起诉。但要是债务人拿诉讼时效已过当理由来反驳,而且法院查了也没有中止、中断这些情况,那法院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请求。所以大家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