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养子女可能不履行赡养义务。
若收养关系依法解除,养子女不用再赡养原养父母。像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处得很糟、没法一起生活,通过法定程序把收养关系解除后,赡养关系也就没了。另外,要是养子女自身缺乏负担能力,也没法履行赡养责任。比如养子女患重大疾病、身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又没经济来源,客观上就没办法赡养养父母。
不过,只要收养关系存在,且养子女有负担能力,就得赡养养父母。这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和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和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要是不履行赡养义务,情节恶劣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所以,养子女要清楚自己在赡养方面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