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信用卡诈骗犯罪事实,要从多方面来考量。在犯罪主体上,任何人只要到了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可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想法也很关键,得看犯罪人是不是想把别人的钱占为己有。像那些明明知道自己没能力还钱却大量刷卡透支,或者肆意乱花透支来的钱,最后还不上的,基本就能认定他们有非法占有的想法。
3、在实际做的事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列出了几种算信用卡诈骗的情况。一是用假的信用卡,或者用假身份信息办来的信用卡;二是用已经不能用的信用卡,像过期的、注销了的,或者偷来的信用卡;三是在没经过别人同意的情况下,用别人的信用卡去消费;四是恶意透支,就是持卡人故意超出规定的额度或者期限去刷卡,银行催了两次钱之后,超过三个月还是不还。
4、骗了多少钱也很重要,不同的金额对应着不同的惩罚。在实际判案的时候,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都有明确的标准。
认定信用卡诈骗犯罪事实时,得把上面这些情况都考虑进去,再结合各种证据来判断是不是真的符合信用卡诈骗的条件。这些证据有银行的交易记录、催款记录,还有持卡人有没有能力还钱等。只有把各方面都审查清楚,才能准确地认定信用卡诈骗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