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很多人觉得只要一方转移财产就一定会净身出户,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偷偷藏起、转走、卖掉、损坏或者随意花掉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之后,要是另一方发现了这种行为,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这里说的是“可以”少分或不分,不是“应当”,这就表明法院会综合好多因素来做判决。比如说转移财产金额的大小,要是只转走了一点点钱,和转走大量财产的性质肯定不一样。还有转移财产时主观故意的程度,是一时糊涂还是早有预谋。另外,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也很关键。
要是转移财产的情节比较轻、涉及金额不大,法院可能只是判这一方少分点财产。只有当转移财产的情节特别严重,严重伤害到了另一方的权益时,才有可能判这一方不分财产,也就是净身出户,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多留意家庭财产状况,保留好财产凭证。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及时收集证据,这样在分割财产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大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