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时要不要承担债务,得看债务到底是啥性质。咱们先说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债务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或者是一方借了钱之后另一方认可了,又或者是一方在婚姻里为了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就得一起还。通常是先用夫妻一起的财产来还,要是不够,两人可以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不过,要是一方在婚姻里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而且这个钱的数目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那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但也有例外,如果债主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还是得一起还。要是能确定这是对方的个人债务,女方离婚的时候就不用管。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夫妻两人提前约定好了,在婚姻期间各自赚的钱和欠的债都算自己的,而且外面的人也知道这个约定,那女方对男方在外面欠的债就不用负责。
所以,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到底用不用承担债务,得仔细看看债务的实际情况,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要是遇到这种事儿拿不准,最好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咨询,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