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后分手,财物分割要分不同情况处理。
如果财物是一方个人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那就是出资人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像一方以自己名义买的房产或车辆,出资证明能用来认定是个人财产。
要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积累的财物,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民法规定,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约定就按约定分割;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出资额确定各自份额;确定不了出资额,就视为等额享有。比如双方一起出资买家具等生活用品,能证明出资比例就按比例分割,无法证明就平均分割。
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债权债务关系,也要区分是个人的还是共同的。个人债权债务由个人享有和承担,共同债权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一般按比例承担。
分割财物时,双方可以先协商,签书面分割协议,明确各自应得财物和价值。要是协商不成,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