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确定孩子抚养权时,法院始终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对于不到两岁的孩子,一般会让母亲直接抚养。不过要是母亲存在一些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会答应。比如母亲患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重病,孩子和她一起生活不好;母亲有条件抚养孩子却不尽义务,而父亲希望孩子跟自己生活;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孩子确实不适合跟母亲生活。
孩子超过两岁,父母要是就抚养问题谈不拢,法院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要是一方做了绝育手术没办法再生育、孩子跟他生活时间长、他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等情况,法院会优先考虑这一方。
当孩子满了八岁,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想法,法院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孩子怎么说,把孩子的想法作为重要参考。
另外,如果父母商量好轮流直接抚养孩子,而且这样做对孩子的利益有好处,法院也会支持。
法律建议: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要多为孩子考虑,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想法,让孩子在一个相对和谐的氛围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