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人士在同居时赠与财物,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赠与人送财物时就是单纯想送,财物给出去后,所有权就归对方了,通常没法随便把赠与撤销。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如果送的财物是赠与人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且没经过配偶同意,这就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此时配偶能以没经过自己同意为由,主张赠与无效,要求收礼的一方返还财物。
要是赠与是有条件或义务的,而收礼的人没做到这些条件或义务,那么赠与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撤销赠与并把财物要回来。
要是收礼的人严重伤害了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或者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不遵守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内,有权行使撤销权,要回财物。
所以,已婚两人同居时赠与财物能不能要回,要综合考虑财物性质、是否侵犯他人权益、有无附加条件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因素。遇到复杂情况可以精准咨询,以获得更合适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