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没直接带着孩子生活的一方,是有法律责任给孩子付抚养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离婚后孩子由一方直接照顾,另一方就得拿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这抚养费可不是光指给孩子吃饭的钱,孩子上学的费用、生病看病的费用等都算在内。给多少抚养费,得看看孩子实际要花多少钱,父母能负担多少,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怎么样。要是有稳定工作和固定收入,一般按每个月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给;要是收入不稳定,就按照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考前面说的比例来确定。
要是有一方不给抚养费,带着孩子的那一方可以先跟对方好好商量。要是商量没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对方给抚养费。要是对方还是不按照法院的判决给钱,带着孩子的一方能让法院强制对方给钱。要是情节特别严重,不给钱的那一方可能还会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给抚养费,没直接带孩子的一方还有看望孩子的权利,同时也得关心孩子、教育孩子。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只想着自己的权利,却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法律建议:离婚双方都要清楚自己在孩子抚养问题上的责任和权利,要是遇到抚养费支付的纠纷,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