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销已经签好的离婚补充协议,办法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要是夫妻双方都商量好了,都想把这份协议撤销,那两人可以再签一份撤销协议,在新协议里清楚说明之前那份离婚补充协议作废。新协议一生效,原来的补充协议就没法律效力了。
2、要是只有一方想撤销协议,另一方不同意,那想撤销的一方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份协议存在能被撤销的法定情况。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签协议的时候有重大误解,或者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协议,又或者一方或第三方用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意愿签了协议,再或者一方趁着对方陷入困境、缺乏判断能力,让签协议的时候明显不公平,这些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就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3、想撤销协议的一方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协议的事以后,按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当事人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九十天内行使撤销权;其他可撤销情形,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要是因为受到胁迫,那就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一年内行使。如果从签协议那天算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权利就没了。另外,当事人得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撤销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能撤销协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