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追讨欠款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时间限制在法律上叫诉讼时效,正常来说是三年。这个三年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就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被认为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也知道是谁侵害了自己权利的时候开始算。
2、要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好了还款的时间,那这个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时间到了的那天开始算。要是没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能随时找债务人还钱,不过得给债务人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就从这个准备时间结束那天开始算。
3、在这三年的诉讼时效里,要是债权人用书面或者口头等方式向债务人要过钱,或者债务人答应还钱了,这就会让诉讼时效“中断”。一旦中断,时间就得重新开始计算。还有种情况,在诉讼时效最后半年里,如果因为一些没办法抗拒的事情等法定原因,债权人没办法提出还钱要求,诉讼时效就会“中止”。等这些导致中止的原因没了之后,再经过半年,诉讼时效就结束了。
4、债权人一定要多注意诉讼时效的事儿,要在规定的时间里积极去要钱。可以和债务人商量,也可以发催款的信,还能去法院起诉,用这些办法把欠款追回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可能会拿这个时间过了作为理由来反驳,这时候债权人虽然还能去法院起诉,但是很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