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门面租赁里,要是承租人没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就把门面转租出去,这妥妥是违约行为,下面来讲讲该怎么处理。
从法律角度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旦出租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承租人转租了,在规定时间内,是有权利解除租赁合同的。合同一解除,次承租人就得把门面还给出租人,而承租人呢,得承担违约责任。
至于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先看合同里是咋说的。要是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那违约的一方就得按照约定给钱。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少,当事人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他们帮忙把违约金调高;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多太多,也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要是合同里没说违约责任的事儿,出租人也有办法。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赔偿损失,这里面既包括直接损失,像租金差价损失,也有间接损失,比如因为这次违约,后面再把门面租出去变得困难,预期该拿到的收益没拿到。
要是次承租人在转租这件事上不知情,那也不用怕。可以让承租人赔偿自己因为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
要是因为这事起了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试着自己协商解决,也能找个第三方来调解。要是协商和调解都不管用,那就按照合同里写的争议解决办法,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大家在遇到这类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