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终止时,违约金确定有相应规则。
要是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具体数额或计算方式,一般按约定执行。因为这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对双方就有法律约束力。
要是合同没约定违约金,就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违约方要赔偿因违约给对方带来的损失,这里面有直接损失,也有间接损失。比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额外支出费用、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不过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要有一定确定性,通常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同时,违约金数额不是固定的。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判断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
遇到这类问题,当事人需保留好相关损失证据,当认为违约金不合理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