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跑了”,追债时能不能起诉法人呢?这里得说明一下,咱们说的“法人”其实准确讲是法定代表人。
一般来说,公司要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还公司的债,公司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负责。公司的债务不能直接让法定代表人来承担,因为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的个人,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主体。
不过呢,有些特殊情况是可以起诉法定代表人的。比如说,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并且存在出资没出够、把出资抽走等问题,那他就得在没出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债,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他就得和公司一起对债务负责。另外,要是公司到了执行阶段,已经没财产可执行了,法定代表人还帮忙转移财产,阻碍执行,也能对他采取措施。
所以啊,能不能起诉法定代表人,得仔细看看是不是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况。